杜羽
2016年10月12日09:23 來源:光明日報
學術基金、出版基金用的是國家的錢,必須做好國家的事。在尊重學術規律的前提下,既要有公平、公正的申請制度,更要有科學、有效的過程管理。
近日,國家出版基金向社會發布2016年的年檢績效考評情況,36個優秀項目受到通報表揚,兩家應履行年度檢查手續卻未上報年檢資料的出版單位被通報批評。人們在關心這份名單表揚了誰、批評了誰的同時,也期待更多科研基金、出版基金處於嚴格的監管之下,使科研經費、出版補貼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。
曾經聽不少學者抱怨,申請科研經費最重要的環節就是填寫申請表。由於一些基金的后續管理不嚴格,使得某些學者樂於四處申請項目。對他們來說,一旦項目申請成功,經費到位,具體的科研工作就顯得無關緊要了,或放手給學生、助手,或臨時拼湊、應付結項。如此敷衍了事,不僅無法兌現申請項目時的種種承諾,降低了科研成果的學術質量,而且有發生弄虛作假、抄襲剽竊等學術失范行為的風險。出版單位申請出版補貼的情況,與之大同小異。這種“嚴進寬出”“前緊后鬆”的制度設計屢遭詬病,成為學術界、出版界的一大頑疾。
2012年出台的《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績效管理暫行辦法》,通過立項考評、年檢考評和結項考評3個環節的設置,從時間進度、成果質量、經費使用管理、社會影響等方面對資助項目進行綜合評價,實現了從預算立項、撥款、實施到驗收的項目全程跟蹤管理。這個績效管理辦法獎罰分明:項目實施情況績效考評結果為優秀的,對項目承擔機構予以通報表揚,並適當增加其下年度申報新項目數量﹔項目實施情況績效考評結果為不合格的,對項目承擔機構予以通報批評,並取消其